2006年6月1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被告,请证明你没侵权
刘虹 顾奇志 朱文

  继深圳宝安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系列专利侵权案之后,目前尚处于装修期内的广东省佛山市一处标志性建筑物——该市的新闻中心近日又被以专利侵权为由诉上法庭。

  康纳公司告两家公司
  日前,广州康纳天花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佛山市新闻中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一),连同其涉嫌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商广州某公司(被告二)告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康纳公司在起诉书上诉称,该公司独创的一种名称为“天花龙骨”的发明设计,2003年9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并于2004年10月13日获授权公告。2005年年底,康纳公司发现佛山市新闻中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佛山市新闻中心的建筑物天花上,擅自使用了依据原告专利方法生产的龙骨产品,其产品完全落入原告专利权利保护范围。该龙骨产品由广州某天花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制造和销售。
  康纳公司指出,两被告未经许可,违反了《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了专利侵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使用行为,并销毁相关侵权产品;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制造、销售行为,并销毁相关侵权模具和侵权产品;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并在报纸显著版面上向原告发表致歉声明等。

  建筑行业创新水平低
  据了解,目前国内建筑行业技术创新水平普遍偏低。以天花系列产品生产行业为例,生产企业就有上千家,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得到的有关资料显示,所有“天花”、“龙骨”等系列产品的专利仅800项左右,平均每家企业不足一项。
  由于行业入行门槛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真正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凤毛麟角,近九成企业都是靠抄袭、仿冒他人的产品特别是专利产品生存。
  (刘虹 顾奇志 朱文)